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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好消息】7月1日起,晋城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上调!
2026-07-01 08:57
来源:晋城民政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晋城市经济发展、居民消费水平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上调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新政策自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

• 城市低保:全市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20元,较原标准人均每月增加30元。

• 农村低保:全市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690元,较原标准人均每月增加35元。

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同步上调

• 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同步调整提升。

三、发放安排

从7月份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新标准足额发放补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补贴按时足额到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此次提标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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