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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阳城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6-02-04 09:32
来源:阳城民政

公   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辖区内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对象

    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1.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需向阳城县民政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阳城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2.《阳城县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花名》(附件2),附相关人员身份证、护理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3.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场地证明材料(养老机构还需提供无障碍设施配备说明及图片)。

    5.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1年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

    7.过往养老服务业绩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机构于2026年2月5日前向阳城县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审核:县民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

    3.遴选备案: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机构纳入阳城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并对外公布。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2.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将定期对入库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若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临时涨价、突击涨价等行为,立即移出机构库并列入黑名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城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6-422613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阳城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

    2.《阳城县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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