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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讯】2026年一季度发布会:详解《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
2026-02-02 08:54
来源:山西老龄

1月29日,民政部举行202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司副司长李永新出席发布会,解读《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并就民政科技创新相关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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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战略部署。民政科技是支撑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服务民政对象的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特别是近期召开的202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在民政领域研发应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国民政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在支撑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服务民政对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还存在工作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成果转化率不高、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在政策制度层面予以破解。

为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我们制定印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强民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民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民政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强化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科技支撑、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和殡葬等领域技术创新、加强民政工作数智化建设、完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开展成果应用集成示范、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深化民政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民政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健全民政科技标准体系、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汇聚民政科技创新力量等14条具体措施。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是面向“十五五”印发的首个关于民政科技创新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文件印发实施,有助于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创新民政工作理念和方式手段,不断健全民政科技创新体系,引领发展民政领域新质生产力,为着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用科技力量彰显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温度、精度和加速度。

答记者问中国新闻社记者

科技创新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支撑引领作用,各行业各领域近年来都对此高度重视。请问聚焦推进民政科技创新,此次出台的《意见》有哪些突出亮点和创新点?

李永新:《意见》对民政科技发展总体目标、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安排,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在总体目标上,聚焦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提出到2030年,民政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科技投入持续增加,创新水平和效能明显提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高端装备和产品国产化率明显提升,涌现一批民政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科技型企业,民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不断融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在任务布局上,聚焦重点关键领域。老龄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殡葬等民政业务领域有很多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产品研发难题需要破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需要进一步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深度融合应用,实现技术赋能、数据赋能。为此,《意见》瞄准民政科技创新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从强化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科技支撑、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和殡葬等领域技术创新、加强民政工作数智化建设等三个方面明确技术创新方向和研发攻关内容,引导全社会科技力量协同,开展民政科技创新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填补市场空白的装备产品,更好满足民政服务对象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是在推进落实上,聚焦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是将科技创新转化为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关键环节。《意见》明确了促进民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具体工作措施,提出要完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立民政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库,定期遴选一批适宜技术和成果向社会公开发布;开展成果应用集成示范,遴选推广一批技术可靠、适宜性强的科技成果,在民政服务机构等场景集成应用;推动老龄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产业发展,依托重点区域建设民政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高地。通过不懈努力,推动民政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和研发基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是在工作支撑上,聚焦核心要素环节。科技创新需要体制机制、平台基地、标准体系、人才队伍和创新主体等多要素支持。《意见》围绕这些核心要素环节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允许科研院所实行更灵活的管理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培育建设民政领域国家级、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大力加强民政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技术标准布局,推进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研制;加强民政科技人才梯队培养,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培育民政相关重点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支持其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完善要素保障,推动形成资源要素充分集聚、创新创造活力迸发的生动局面。

《人民日报》记者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加强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提出很多工作要求。请问《意见》对推进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作了哪些新部署?

李永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发展面临人口老龄化、消除贫困、保障人民健康等多方面挑战,需要依靠更多更好的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强调把技术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加快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应用,研究设立养老服务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民政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服务需求凝练、政策标准制定、老龄数据汇聚、场景应用示范、产业培育发展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着力加强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工作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当前,我国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还存在科技助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面临技术瓶颈、养老服务技术装备产品与服务场景深度融合不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结合不紧密等问题。《意见》针对这些问题作了重点部署。

一是明确技术创新攻关方向。《意见》围绕全体老年人全生命周期需求凝练技术研究方向,提出要广泛应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失能失智预防和抗衰老、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社会参与促进、安全风险监测和紧急救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等方面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助餐助行、进食穿衣、助洁助浴、移乘转运、康复训练、心理干预、情感陪伴、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产品研发集成、安全化和规模化应用。

二是强化场景驱动创新范式。《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技术装备产品与居家、社区、机构等典型服务场景实现深度融合,形成老年人多场景全方位照护整体性解决方案。紧紧围绕居家、社区、机构三大养老服务场景凝练技术需求,强调技术创新在场景的落地和集成示范应用,可以通过场景整合技术、数据、人才等要素,形成“需求源于场景、应用终于场景”的科技创新闭环,切实满足广大老年人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瞄准培育银发经济新动能。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的技术、装备、产品兼具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推进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不仅能有效提升老龄和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也能带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加速发展,打造贯通“硬件—软件—服务”的银发经济产业链。为此,《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打造老龄和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做优做强以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智慧养老用品产品为重点的老龄和养老服务产业,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同时,提出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城市群产业、资金、技术、人才集聚优势,推动建设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四是着力完善平台标准要素支撑。聚焦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意见》在平台基地、标准制定、项目布局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推动建设老龄和养老服务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和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健全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技术产品、管理服务、设施设备、信息安全等标准;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动部署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科技攻关任务等。

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热切期盼,我们真诚欢迎各类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组成创新联合体,积极投身推进老龄和养老服务科技创新的发展热潮中,研发出更多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标志性技术装备产品,也请各位媒体朋友给予更多关心关注、多做宣传报道。

《中国青年报》记者

《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请问民政部在下一步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上有哪些打算?

李永新: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意见》印发后,民政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意见》要求,民政部将加强对民政科技工作的统筹领导,将科技创新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谋划推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民政职业大学等部属科研院所和高校作用,引导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领军企业参与,强化民政科技创新力量。同时,指导推动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把民政科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成立民政科技专家委员会,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意见》明确要完善民政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动制定有利于民政科技创新的财税、金融、产业、人才、教育、知识产权等政策。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把推进民政科技创新列为“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领域相关顶层政策设计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出有含金量、有温度、能落地的民政科技创新政策措施。

三是推动多元投入。民政部将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政科技创新专项,共同推动民政科技创新。积极统筹科技金融工具,推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源进入民政科技创新领域,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适宜技术产品研发、产业化和场景应用。

四是营造良好环境。民政部将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推广,大力宣传民政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鼓励社会力量依规设立民政科技奖励,激发民政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同时,结合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月,举办民政部重点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展示民政科技创新成果,做好民政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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