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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五部门发文: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服务
2025-11-16 08:45
来源:山西民政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银发医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

要将社会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和退休医务人员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经验优势充分结合,发挥退休医务人员专业作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更好顺应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通知》明确
参与银发医养行动的人员应为医疗卫生机构退休的、身体状况良好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药师、技师以及行政管理人员等。其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依法依规开展诊疗、康复、护理、药事、安宁疗护、检查检验、营养健康、心理健康、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服务,也可以参与业务培训、质量控制、教学科研、机构管理、顾问咨询、志愿服务等。

《通知》强调
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发挥专业特长为医养结合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执业范围和服务需求,主动与当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对接,招聘退休医务人员到本机构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返聘等方式,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协议合作的养老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向其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派驻退休医务人员,可探索建立定向输送机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供需匹配。

《通知》提出
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开展相关健康管理服务,参与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药事咨询等服务。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面向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应急救护、安宁疗护、药学服务、医院管理、中医药服务等培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支持退休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退休医务人员利用专长服务社会,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银龄志愿行动服务品牌。

《通知》提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银发医养行动,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服务,统筹做好执业注册、权益保障、行为规范管理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的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老有所为精神。

《通知》要求

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西、海南、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银发医养行动重点省份,要结合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人口老龄化程度分别选取3个地级行政区或直辖市所辖市辖区重点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模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银发医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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