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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肇庆高新区社会法治局: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5〕14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有效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对象
依法办理登记,并经民政部门备案;持续运营一年及以上;一年内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强制、刑事处罚;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未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满足《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指南》关于申请一星级、二星级评定基本条件的养老机构。 申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肇庆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肇庆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自评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机构简介(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图、服务内容、人员配备、所获荣誉和奖项等);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养老机构经批复的服务项目的许可证复印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显示本申报单位未被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信用报告。
一套在手,评星无忧
二 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评定时间: 2025年9月20日截止报名,10月20日前完成评定。 (二)相关流程: 一是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真实完整地将材料报市民政局; 二是市民政局从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抽取评定专家,按专业分工组成现场评估工作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机构实施现场评估; 三是市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 四是市民政局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授予星级养老机构证书和牌匾; 五是在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提出,市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十四五”规划工作指标以及2025年省、市民生实事等要求,如期实现评定为一级以上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以上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的目标,积极动员属地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等级评定。
(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申报参评的机构严格按照评定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伪造有关档案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加强监督,确保质效。加强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评审纪律的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结果公正。
附件: 肇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doc 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指南(2025年版).doc 2.肇庆市星级养老机构申请表.doc 3.肇庆市星级养老机构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