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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承沛
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提供服务,就近就便满足社区老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是解决家庭养老不便问题的有效途径。图为2023年3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一位高级社工师在组织老人开展园艺活动。中国社会报社记者 张婷/摄
服务模式上,从家庭赡养为主向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为主转变。随着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空巢化,适应解放家庭劳动力从事社会生产需要,传统的“养儿防老”、“轮流赡养”等家庭养老模式难以持续,社会化养老服务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接受。同时,受传统习俗和养老成本的影响,多数老年人倾向于“晚年不离亲,养老不离家”等得到更多外部支持的居家养老。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建设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让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到“类机构”的专业服务成为优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这既是对老年人现实养老需求的精准回应,也是贯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形态的关键突破。社区汇集了老年人所需要的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各类服务资源,既可通过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将机构养老引入社区,又可通过开展上门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等方式,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便于老年人享受到“床边”、“身边”服务,主动赋能居家养老。实践中也已经初步形成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嵌入式服务、“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等新兴业态,串联起“社区居家”的全链条服务。
需求层次上,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逐步向追求自立和自我实现转变。《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强调老年人工作的五个核心理念是“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充实、尊严”。随着我国“60后”人群陆续进入老年,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被广泛接受,追求“体面有尊严地老去”成为共识。老年人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更多追求丰富多元的生活享受、感情归属和自我实现。养老服务向更加注重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主动享老”逐渐取代“被动养老”。在养老服务过程中,更加注重尊重老年人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激发老年人内在活力和潜力,避免过度照顾。旅居养老作为融合养老、旅游、健康、文化、教育、体育等行业的新业态,已使老年人向往的“诗与远方”成为日常所及。
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高技术产品嵌入养老服务应用场景,进一步改善了老年群体用户体验,有望成为推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的关键变量。图为2025年3月3日,在深圳市养老护理院,一名老人与人形机器人互动。新华社记者 梁旭/摄
服务手段上,从劳动密集型服务逐步向人工智能和智慧辅具用品广泛应用转变。接触性是养老服务的典型特征,养老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的是全天候、全方位、高频次、近距离的直接接触式服务。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及智能化辅具用品的普遍应用,一个新的趋势正在形成,即以智能设备为基础设施,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为要素,以线下服务圈为支撑,共同构成全新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链。在需求端,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建立数据采集、归集共享、质量评估等工作机制,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动态调整、实时归集更新老年人数据和服务需求。在供给端,基于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将养老服务的人、财、物资源进行系统化整合,以数据和算法为手段,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养老服务需求的精准化、智能化对接匹配。特别是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高技术产品嵌入养老服务应用场景,进一步改善老年群体用户体验,有望成为推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的关键变量。
三、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根据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我国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少子化态势明显。从这一实际出发,做好当前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着力解决家庭养老不便问题,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养老不便问题,突出表现在老年人享受上门服务成本高、信息不对称、专业化程度低。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等方式进入社区,布局建设街道(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能力。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提供服务,使社区从直接服务提供者转变为链接需求与供给的平台,就近就便满足社区老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着力解决失能照护不足问题,充分发挥专业照护服务功能。失能照护不足问题,突出表现在居家、社区、机构服务不连续、不贯通,缺乏有力保障。要将专业照护理念融入养老服务全流程,在居家养老服务中,促进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开展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着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发展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补齐康复服务短板。促进医养结合,加强失能高危人群早期识别和失能预防,开展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鼓励具备相应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养老服务体系的衔接,减轻家庭照护支出压力。
着力解决普惠服务不够问题,积极扩大可感可及的服务供给。普惠性养老服务不够问题,突出表现在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养老服务可及性不高、规模不足。要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床位运营等方面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规模化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利用闲置富余床位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服务。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改造提升原有敬老院、闲置校舍等集中建设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
着力解决品质服务不优问题,推进养老服务安全优质升级。品质服务不优问题,主要体现在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老有颐养”需求。要培育创设养老服务品牌,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围绕失能照护、认知障碍照护、医养结合、家庭照护床位、个性化服务等内容,开展品牌机构、品牌项目、品牌团队建设。持续推进养老设施升级改造,通过居室装修、更新老年人生活起居环境等方式,打造家庭式生活空间。推进科学营养膳食,均衡营养摄取。强化社工服务与照护服务融合发展,提升精神关爱,提高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水平。推进智能技术和科技产品在养老服务中的场景应用,改善老年人服务体验和功能代偿。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政部原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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