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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评估之进食
1. 进食:指用餐具将食物由容器送到口中、吞咽、咀嚼等过程。
2. 注意事项
(1)食物由他人做好、端来,甚至将饭菜弄细、碎、调成糊状,不在评估范围内;
(2)面食作为特例不做评估;
(3)老年人能力评估评定标准为是否需要帮助。
3. 评估细则
(1)10分:可自己独立进食
1)将食物放到老人能够拿到的地方,老人能摄取食物、能自己独立完成进餐。
2)无需帮助,能自己穿、脱辅具或自助具的(例如:弹性筷子、改造勺、吸盘餐具)。
3)能够在30分钟内完成进餐,或开始几口需引导,然后自己可以独立进食的。
4)及时有酒或漏出的食物,自己也能收拾且洒、漏不超过30%。
(2)5分:需部分辅助(进食过程中需要一定帮助,如协助把持餐具)
1)穿脱辅助工具,自助具,餐具的把持,餐具的移动,涂抹黄油,开瓶盖,药瓶,剥皮,剔鱼刺,骨头等等需要帮助;
2)剩饭、洒饭超过30%以上,在监护下才能完成。
3)不能收拾洒或漏出的食物。
4)一系列进餐活动需在诱导、提示、监护下才能完成用餐。
5)只能用手抓着吃或需他人将食物放在手上才能完成。
(3)0分: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或有留置胃管
1)吃饭在以上各项需辅助也无法30分钟内完成。2)需要留置营养管,注射营养液。
老年人能力评估之洗澡
1. 洗澡:准备好热水、必要的洗浴用品后,老人能用手,毛巾或浴球等工具,涂香液/浴液等
涤用品,洗净全身并擦拭的行为。
2. 注意事项
(1)评分与浴池种类、洗澡方式、更衣、搓背、移动、放好热水、准备必要的物品,特殊用具都无关。
(2)洗净全身包括:头面部、颈部、四肢(前、后、左、右)前胸、后背、臀部、下肢及会阴部。
(3)老年人能力评估评定标准为是否需要帮助。
3. 评估细则
(1)5分:准备好洗澡水和用品后,可自己独立完成洗澡全过程
1)能洗身、洗头发及洗后处理;
2)不需要他人帮助,能利用扶手、靠背、座椅、特制辅助道具的,只要能独立完成。
(2)0分:在洗澡过程中需他人帮助
1)需要部分或全辅助(例如:需要他人涂沐浴品的、清洗特殊部位的);
2)有必要的口头指示、引导或监护才能完成的;
3)极大地依赖帮助,或需机械洗浴的;
4)自以为洗净全身的或只能洗净身体某些部位的,需护理员重新再洗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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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评估之修饰
1. 修饰:指48小时内洗漱情况,包括洗脸、梳头、刷牙、刮脸、化妆等行为。
2. 注意事项
(1)不考虑装饰场所、不包括移动;
(2)其他注意事项
1)准备毛巾、开关水龙头、打湿毛巾、擦脸、确认没有打湿衣服、被褥等一系列行为;
2)刷牙:准备牙刷,漱口水,正确地扭开牙膏盖、刷牙、漱口等一系列行为。若是义齿还包括摘、戴及清洗;
3)梳头:能够使用梳子(包括特制的长柄梳子),发卡、发蜡等装饰用品;老人没头发的能完
成手抚摸头(从前额到脑后)动作或者浴后能完成头发擦干的动作;
4)刮脸:从准备剃须刀(包括电动的)、刮脸并清洁的全过程的完成;
5)剪指甲:不在评估范围内。
(3)老年人能力评估评定标准为是否需要帮助。
3. 评估细则
(1)5分:可自己独立完成
1)能自己洗手、洗脸;
2)能刮胡子(与剃须刀种类无关);
3)能梳头发,可使用特制加成加弯梳子;
4)能化妆;
5)能打开牙膏盖、涂牙膏并刷牙;
(2)0分:需他人帮助或需监护、提醒方能完成
1)以上情况均需部分或全辅助下完成;
2)自以为完成,但需护理员重新帮助洗漱的;
3)卧床的,无洗漱习惯或只漱口的;
4)不能摘、戴义齿的,或需要帮助清洗义齿的;
5)头发过短不能擦干头发或无法抚摸头顶动作的;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